一、组建工作机构
为高效推进集团建设,由集团牵头单位四川理工技师学院发起,邀请并商12家单位原则同意,共13家单位组成集团管委会,牵头单位为管委会主任单位,其余单位为副主任单位,实行轮值主任单位,任期5年,可连任。管委会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管委会委员,牵头单位任主任委员,其余单位委员任副主任委员,任期5年。管委会下设秘书处、监事会,秘书处下设校企合作部、校校合作部、教学研究部、宣传工作部4个职能部门。
主任单位:四川理工技师学院
副主任单位:成都鑫众泰通用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成都分公司、罗欣安若维他药业(成都)有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国控医疗成都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成都康弘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仪陇县高级技工学校、四川旅投集团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二、管委会工作职责
1.审议集团《章程(修正案)》
2.审议集团规章制度
3.审议集团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计划
4.研究集团成员单位的加入或退出
5.决定集团内部组织机构的任职人选
6.决定集团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7.执行管委会决议
8.领导、监督下设机构开展工作
9.制定实施集团年度经费预算与决算
10.研究决定集团其他具体工作事项
三、管委会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并主持集团工作
2.组织实施集团年度工作计划
3.做集团年度工作报告
4.协调集团各成员单位相关事宜
5.代表集团签署各项重要文件
四、管委会副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1.协助管委会主任委员开展工作
2.落实并完成管委会主任委员和管委会委托的工作
3.完成分管的工作
4.按时参加管委会会议
五、秘书处工作职责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可轮职,秘书长向管委会负责。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由管委会委员单位推荐产生,也可由主任单位单独推选,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选任。
秘书长职责: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督促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管委会各项决议、决定以及工作总结、报告、请示等文件起草、审核和上报;完成管委会和主任委员交办的其它任务。
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完成秘书处安排的工作。
六、监事会工作职责
监事会由3名管委会委员组成,设主席1名,实行主席负责制,由管委会委员单位推举产生,主席向管委会负责。
主席职责:监事会行使集团事务监督权,负责主持监事会日常工作;监督集团工作执行和推进情况;监督集团财务资产状况。
七、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职能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由秘书处根据工作职能推荐产生,在秘书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部长负责制。
部长职责:负责主持部门日常工作;负责执行管委会和秘书处各项决议;组织完成相应合作事项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