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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技师学院教育督导室部门职责(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1900-01-01

四川理工技师学院教育督导室部门职责

(试行)

1.负责对学院各部门工作进行监控、督促、评估,督导检查各部门对学院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保证学院决策和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2.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原则,对督导对象作出全面、中肯评价,为学院考核激励、用人调配提供依据。

3.参与教学日常管理,实施教学过程督导与监控,组织听课、评课、学生评教,并及时通报督导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4.协助教务处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质量评价体系,并认真组织督导检查,每学期召开至少两次教学督导会,向学院领导撰写教学督导报告。

5.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模式的调研工作,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教学管理等方面多提建设性意见。

6.负责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完成学院内控体系建设,并监督制度执行落地。

7.负责协同各处室完成学院层面制度废、改、立,会同院办、党群办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考核办法。

8.负责统筹全院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关注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区等各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文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信息和与职业教育相关的兄弟院校改革发展最新成果,为学院领导研究学院发展提供信息参考。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