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规范我院学术报告厅的使用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信息服务处:负责学术报告厅的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维护、保养和更新等。所有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使用问题,需向信息服务处咨询或报告。
后勤服务处:负责学术报告厅的卫生和会场布置。在每次会议前后,需对学术报告厅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整理,保持环境整洁;根据会议需求,进行会场布置和装饰。
三、报告厅使用的基本原则
1.学术报告厅主要用于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各类系部及校级活动。使用部门须事前提出申请,经信息服务处统一安排。
2.报告厅的使用安排遵循校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由信息服务处进行统筹和调整。
3.使用部门应自行做好会务工作及自行布置活动场景,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学生参与举办的活动,必须安排教师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
四、使用规定
使用申请:需学术报告厅使用部门或个人,需提前一周向信息服务处提交钉钉申请。明确使用时间、人数、设备需求等内容。
使用前检查:使用前,信息服务处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有问题,应及时维修。
使用期间:使用期间,使用者应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设备。如遇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信息服务处。
使用后清理:会议结束后,使用者应将设备恢复原状,清理座位区,保持环境整洁。后勤服务处将对学术报告厅进行清洁和整理。
五、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使用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应对自己在使用期间的行为负责,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防火防盗:禁止在学术报告厅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涂乱画等行为。会议结束后,应关闭所有设备设施,并半期归位,切断电器设备电源,锁好门窗。
紧急处理:如遇火灾、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警,并按照疏散指示进行疏散。
六、违规处理
违反本办法的,将按照我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办法由信息服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