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统一录取阶段录取名单公示及告知事项

发布日期:2023-08-06    浏览次数:

四川理工技师学院

2023年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

统一录取阶段录取名单公示及告知事项

以下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请持加盖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8月23日到我院报到,不得提前或延后。

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需延后者,考生须向学院提出书面或电话申请,同意后方能延期报到,但延期报到最迟不能超过2023年8月30日16:00,超过该时间学院将做退档处理。

特别告知:2023年8月30日前未来校报到者,我院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就读我院五年贯通培养的资格,我院将做退档处理。

就读五年贯通培养告知事项。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29 号)文件规定:一是要坚持考核转录标准,建立转录淘汰机制,转录淘汰比例原则不低于获得转录高职阶段继续学习资格学生人数的5%;二是学生完成后两年学习(高职阶段),达到高职毕业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并可按照“专升本”政策要求,通过考试或技能免试等途径,升入本科层次教育学习。